索 引 号:005307263/2018-00072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7 | 发布日期:2018-1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12-27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5月15日,对新密市煤炭管理局2016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隶属新密市新密市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法人代表王健。其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各类煤矿依法生产等工作。截止2017年底,该单位编制315人(行政11人、工勤1人,事业全供22人,自收自支281人)。单位内设有综合办公室、安全监察科、执法大队、财审科、行业管理科、秘书科、信息科、纪检室、督查科、监控科、机电科、通风科、质标科、防水科、培训科、总工室、人事科、工会、妇委会、行政科、经营办、信访办等科室;下设5个煤炭管理中队。独立核算的正科级二级机构2个,分别是煤炭学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3个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分别是煤炭管理办公室、煤管站、煤矿技术服务总站。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煤炭管理局2016至2017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是存在有无公务函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计资料保管不完善、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会议费、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年度无公务函列支公务接待费2,650.00元。
(二)2017年度会计资料保管不完善。
(三)2016年度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会议费6,907.00元。
(四)2016至2017年度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79,675.00元。
(五)2016年度未执行定点维修制度27,500.00元。
(六)2016年至2017年度在其他科目中列支车辆运行费65,783.00元。
(七)2017年度部门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新密市煤炭管理局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规票据的出现;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