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牛店镇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303/2019-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食品安全,整治
文    号:牛政〔2019〕3号成文日期:2019-01-09发布日期:2019-01-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9-01-09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牛店镇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牛店镇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9日

 

牛店镇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和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切实发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营造安全的节日消费环境,按照《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8〕12号)要求,结合牛店镇区域特点和食品安全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有效整治,使农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进一步规范,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切实保障牛店镇农村地区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针对牛店镇农村地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种: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区域:要加大对农村学校周边食品经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四)要加强对“年夜饭”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农村集体聚餐的服务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三、整治内容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食品品种,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和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双节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依托基层网格化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商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对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上报汇总并建立台账,严厉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特别要以城乡结合部、镇区、校园及公共场所周边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二)查处取缔无证、超范围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法律法规赋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职责和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职责,重点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日常排查力度。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储存等条件的非法行为。重点做好大中型超市、校园及其周边、景区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经营不合格、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重点食品品种整治,规范食品流通市场。对本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食品品种开展全面巡查排查,严查食品进货来源渠道和食品质量,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行为,避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入流通和餐饮区域。

(五)开展经营环节鲜活水产品及生鲜牛羊肉专项检查。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检查,建立健全追溯机制,重点检查鲜活水产品及生鲜牛羊肉质量安全及其在经营环节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情况,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或《生鲜牛羊肉质量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及张贴情况。

(六)加强流动摊贩管理。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镇管办、镇工商质检所要严格规范经营秩序,引导经营者进社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七)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集中查处一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过期变质及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章案件,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自2018年12月22日至2019年2月25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阶段(2018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8日)。组织召开动员会,强化宣传。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容易出现和发生的突然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指导、监督食品流通环节进行自查自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9日—2019年2月20日)。要认真落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和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项措施,结合牛店镇实际,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重点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节日食品市场得到全面净化。

(三)总结阶段(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5日)。各村各单位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认真评估、查漏补缺,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与2019年2月2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协调,及时上报信息

要加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力度,推动建立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避免整治盲区,堵塞相关漏洞。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定期汇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随时报告。

(三)加强应急处置,严明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对涉及牛店镇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并依法处置。

联系人:卢建秋

邮  箱:niusyj@163.com

联系电话:1859573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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