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175/2019-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财政资金,政府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1-16 | 发布日期:2019-01-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严格遵循“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努力克服当前财政面临的困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坚持科学理财,强化依法理财,同心同德,扎实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我市辖区内实现的中央级、省级和地(市)级、县(区)级(含市本级和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月份,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262789万元,同比增长53.37%。其中上缴中央级190790万元,占比15.11%;上缴省级73252万元,占比5.8%;上缴地(市)级104092万元,占比8.24%;县(区)级894655万元,占比70.85%。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7]11号)规定的口径计算,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16871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70805万元增长9.78%。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66375万元,同比增加10.63%,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2.19%。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049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20422万元增长9.39%,为年度预算336443万元的104.18%,超收14053万元。
从分级完成情况看:市本级完成14795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27867万元增长15.71%,为年度预算136129万元的108.69%;乡(镇)级完成202540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92555万元增长5.19%,为年度预算200314万元的101.11%。
从分部门完成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129013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20290万元增长7.25%,为年度预算138577万元的93.10%,短收9564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12004万元,较去年同期的83230万元增长34.57%,为年度预算95573万元的117.19%,超收16431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0947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06902万元下降6.35%,为年度预算102293万元的107.02%,超收7186万元。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完成23377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97010万元增长18.66%,超收6270万元。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64238万元,同比增长9.45%;其他小税种完成69532万元,同比增长48.08%。非税收入完成11672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42%,超收7783万元。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第五位,比排名第四的巩义市少收1034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排名第四位(中牟县10.38%、登封市9.89%、新郑市9.73%、新密市9.39%、荥阳市9.31%、巩义市7.18%)。
税收收入总量在六县(市)排第五位,比排名第四的巩义市少收85083万元;税收收入增速排第三位(巩义市31.41%、新郑市20.68%、新密市18.66%、中牟县17.25%、登封市16.01%、荥阳市5.2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排第五位(新郑市74.13%、巩义市70.24%、荥阳市70.20%、中牟县70.03%、新密市66.70%、登封市66.12%)。各县(市)由经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从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增值税完成12097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12164万元增长7.85%;营业税完成51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261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95%;个人所得税完成616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32%;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89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1%;房产税完成275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78%;资源税完成712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09%;耕地占用税完成47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2.82%;契税完成207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4.67%;环境保护税完成4910万元(今年新开征)。专项收入完成1119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8.6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1088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48242万元增长244.63%,增收36264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479771万元,占基金预算收入的93.91%。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3038万元,比去年同期的536639万元增长17.96%,为调整预算数633038万元的100%。
从分级情况看:市本级支出执行52437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429311万元增长22.14%;乡镇级支出执行10866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07328万元增长1.24%。
从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9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51%;公共安全支出402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26%;教育支出11845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69%;科学技术支出71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8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2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3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69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7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节能环保支出3745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4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5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25%;农林水事务支出6810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21%;交通运输支出994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4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58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48%;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530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23%。
(二)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206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30947万元增长176.4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2992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5.10%,占基金预算支出的91.12%。
三、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良好,收入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
1-12月份,我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50496亿元,增长9.39%,收入规模居六县(市)第五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居前三位的新郑市、中牟县、荥阳市分别完成了75.04亿元、53亿元、46.90亿元;我市税收收入完成23.38亿元,同比增长18.66%,较去年增收3.68亿元,增幅为六县(市)第三位,收入潜力较大;税收收入居前三位的新郑市、中牟县、巩义市分别完成55.63亿元、37.12亿元、32.92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70%,比去年同期的61.48%提高5.22个百分点。
(二)乡镇收入情况。
1-12月份,乡镇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02540万元,同比增长5.19%。从增幅来看,除尖山外,刘寨镇增幅最高,增幅为38.56%。从收入质量看,尖山、刘寨镇、曲梁镇、矿区、西大街、新华路、超化镇、平陌镇收入质量超过80%,其中尖山收入全部来源于税收,其余乡镇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依次是98.72%、88.35%、86.08%、85.74%、83.29%、81.59%、80.11%。从收入总量来看,总量超过3亿元的有1个乡镇,为曲梁镇,收入为33847万元;总量在2亿元至3亿元的有3个乡镇,分别为西大街、刘寨镇、青屏街收入分别为21244万元、20800万元、20655万元;总量在1亿元至2亿元之间的有4个乡镇,分别为新华路、来集镇、超化镇、岳村镇收入分别为18787万元、16228万元、15754万元、10588万元。
(三)强化督促,确保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直机关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二是围绕扶贫、环保、社保等重点民生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核批复,确保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继续强化财政内部支出管理,认真落实预算资金下达、审批、支付等限时办结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实施。四是切实做好支出目标的量化工作,严格执行加快支出管理的相关措施,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集中财力确保全市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资金需求。1-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3038万元,同比增长17.96%,其中:教育、社保、医疗等九项民生支出504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63%,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过去40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推动我市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今后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新密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