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9-000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2-15 | 发布日期:2019-02-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19】9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郑人社【2019】4号)文件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元。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90元调整到195元。目前,新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1.8万人,60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人数11.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