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30244/2019-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密城管〔2019〕9号 | 成文日期:2019-02-19 | 发布日期:2019-02-1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挖掘传统文化和良好家风,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千家万户,在全局营造家风好、民风纯、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新密市纪委、新密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新密纪发〔2019〕1号)精神,经局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挖掘新密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有效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为打造廉洁政治氛围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玉亭
副组长:郑贵星 李福全 袁金涛
成 员:李松伟 郑晓龙 郭根宁 徐明钦 何惠琴 刘 朝
徐彦伟 王书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工委,郑贵星任办公室主任,徐明钦、刘朝、徐彦伟、王书芳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报名、资格审查、评选表彰、优秀选拔上报等工作。
三、活动内容
1.参选对象:全局所有干部职工的家庭。
2.评选条件:好家风要有具体内容、具体事迹。可以是尊老爱幼、恪守祖训、孝敬父母的;可以是艰苦创业、技艺传承、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善做公益的;可以是门风清廉、邻里和睦、教子有方的;可以是重视教育、修身慎独、有文化传承的等。要有良好口碑,在本单位或所在辖区群众评价较好。家庭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被处理过的不具有参评资格。原则上按照部门人数每20-30人的可推荐1个职工家庭参加评选,特殊情况由局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3.评选要求:局属各部门要将此项活动作为“三八”节庆祝活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局属各部门要按照人数、名额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活动。
4.时间要求:评选活动2019年2月启动,2019年3月3日之前各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和评选材料报局纪工委备案。
5.集中表彰:对各部门报送的“好家风家庭”,事迹突出的,局将集中开展宣传、表彰和学习活动;特别优秀的,经局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送新密市纪委、妇联,弘扬社会正能量。
四、申报材料
1.事迹材料:填写《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好家风家庭”评选推荐表》(A4纸打印),《推荐表》上附300—500字以上事迹材料一式两份,详细介绍家庭主要成员及家庭在尊老爱幼、恪守祖训、邻里和睦、家风清廉等方面的实践做法。
2.照片:参评家庭挑选能反映好家风家庭的5寸照片1张,粘贴在表格相应位置上(同时报送电子版,jpg格式,2M以内)。
3.汇总:即日起至2019年3月3日前,各部门将《××(部门)“好家风家庭”评选推荐表》(A4纸打印,均附电子版)送局纪工委。(邮箱:xmzfjjjjc@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家风是社会风尚的基础,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家庭家风建设工作,党员干部要带头“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局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
(二)措施上要精心谋划。好的家风培育不可能一蹴而就,坚守好的家风更需要持之以恒。好的家风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都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富有特色的组织开展好传承好家风家训、建设好家风家庭系列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宣传上要注重实效。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尤其要注意发现干部职工的创造性做法,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要结合好家风家庭活动开展谋划其它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搭建干部职工参与道德实践的平台,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不断集聚社会正能量,形成家家弘扬家庭美德、人人构筑“廉洁关”的良好风气。
附件:1.各部门名额分配表
2.新密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好家风家庭”评选推
荐表
3.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好家风家庭”候选家庭汇总表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