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新密市城市园林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9-0000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自然生态保护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新密政办〔2019〕2号成文日期:2019-02-14发布日期:2019-03-0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新密市城市园林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度新密市城市园林

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新密市城市园林生态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2月14日

 

2019年度新密市城市园林生态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新密建设,全面完成新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打造优美的城市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为引领,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全面开展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升级”活动,以项目建设为带动,大幅增加城市绿量,进一步优化公园绿地布局;以管理提升为保障,积极开展“以绿荫城”文化园林建设,提升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的文化内涵和服务功能,为广大市民营造绿色、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生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需要为目标,以大型公园绿地、生态廊道绿化、郊野公园、社区游园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通过规划建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进一步优化公园绿地布局;新建绿地3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综合公园1个,微公园、游园6个,创建省级、郑州市园林式小区(单位)8个,基本实现居民出行“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的目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重点任务及时间节点

(一)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分解任务,有效推进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编办、住建局、卫健委、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文广旅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二)绿地建设,新建绿地30.0万平方米以上

1.新修市政道路绿化有效跟进,绿化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2.新建微公园、游园6个。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住建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3.开阳公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补办、住建局、财政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袁庄乡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4月31日

4.报恩寺生态文化公园(前士郭遗址生态文化公园)续建。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征补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局、住建局、供电公司、评审中心,西大街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5.云蒙山水源地修复一期项目建设。2019年完成土地租赁、拆迁补偿、围挡拉建、施工图设计及部分土方工程、水系、园路、绿植等任务。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征补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自来水公司、评审中心,岳村镇政府、来集镇政府、新华路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6.立体绿化及屋顶绿化建设。对城市建筑立面、屋顶、阳台等构筑物,因地制宜地开展垂直绿化和美化,2019年底前实施屋顶绿化的面积不少于0.3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节点:2019年12月31日

(三)现有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绿地改造提升工程

1.青屏广场改造提升,改造面积2.4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自来水公司、评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 12月31日

2.17个市管游园改造提升,总改造面积16.1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文广旅局、自来水公司、评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3.市区长乐路、青屏街、东西大街、行政路绿化改造,总改造面积5.5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评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4.城区行道树树穴绿化美化改造。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四)新密市生态廊道、过境干线公路、高速互通立交及出入口区域绿化建设

1.郑少高速新密东站出入口互通区域绿化,绿化面积9.3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运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袁庄乡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2.郑少高速新密北站出入口区域绿化,绿化面积5.1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审计局、评审中心、交运局,袁庄乡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3.郑少高速新密西站出入口区域绿化,绿化面积3.2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评审中心、交运局,米村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4.郑尧高速轩辕丘站周边绿化,绿化面积6.5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审计局、评审中心、交运局,曲梁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5.嵩山大道城区段(密州大道—平安路)绿化,绿化面积2.2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评审中心,青屏街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五)冲沟公园建设工程

城市冲沟综合治理,建设城市湿地公园工程。4月底前完成惠沟、梁沟、郭沟、周垌沟、马鞍河沟5条冲沟污水入网进厂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征补办、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文广旅局、水利局、评审中心,城关镇政府、新华路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4月30日

(六)夜景照明工程

密州大道等城区主要道路夜景照明设施规划设计。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等各相关部门,城关镇政府、袁庄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

创建省级园林式小区(单位)3个、郑州市园林式小区(单位)5个。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八)精细化管理提升工程

公园、游园、绿化广场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发挥良好;道路及生态廊道绿化特色突出,管理良好;打造一批文化氛围浓厚、特色鲜明的公园、游园,体现一园一品;深入开展“月季花杯”竞赛和“五星五级”竞赛考评活动,强化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用,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九)大力推进城市环境的美化、彩化

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和重大节庆日期间城市公园(游园)、广场、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的花卉摆放和氛围营造工作,做好庆祝建国70周年期间的氛围营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市政府将切实加强园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倒排时间进度,明确完成时限,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加强舆论宣传,依法爱绿护绿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舆论工具作用,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加强依法爱绿护绿力度,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绿化成果,坚决打击各种毁绿行为。

(三)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

要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投入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园林绿化建设投融资机制,促进园林绿化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

(四)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程质量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施工、高水平管理服务,打造精品工程。要加大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比活动,提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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