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抽一根烟 醉驾被刑拘

索 引 号:005307562/2019-0005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01发布日期:2019-03-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为抽一根烟 醉驾被刑拘

喝酒后,新密男子王某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这句话步行回家,到家后烟瘾发了却发现身上无烟可抽,于是将“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抛于脑后,驾车去附近超市买烟抽,不巧途中遇上交警被抓个正着。

2月27日21时许,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王志俊、任超等人在米村镇米村街中段设卡开展酒驾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由南向北原本正常行驶的豫A086**号牌黑色现代轿车,发现路上有交警查车,突然靠边停车,然后关掉车前大灯向后倒车。“该车肯定有鬼。”民警当即上前检查,当驾驶人落下车窗的时候,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逐将驾驶人当场控制,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78mg/100ml,检测结果已超过醉酒临界值,经抽血检验鉴定,郭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18.46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

经过询问, 酒驾司机姓王,米村镇人,当晚,王某和朋友小聚,知道自己要喝酒,就步行赴宴,酒足饭饱之后又步行回家,只是到家后发现身上香烟抽完了。烟瘾上来了,王某想着卖烟的地方距离自己家不远,便不顾自己喝了酒的现状,开车出门买烟。途中看到执勤交警,惊慌失措地匆忙躲避,便发生了前面提到的一幕。

28日,王某因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健康,请不要心存侥幸,请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牢记心间,莫拿生命开玩笑,否则您随时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风里雨里,我们在各个路口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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