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报告

索 引 号:770875217/2019-0001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08发布日期:2019-03-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8年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报告

2018年,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由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分管局领导把关、相关科室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和负责答复有关信息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审核监督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了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时间更加及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作为第一要务。

(三)强化基础性工作。对外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业务数据和民政业务咨询电话、民政业务咨询电话,并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更新。通过网站发布民政相关资料,举办民政业务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开展对民政业务和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民政信息、统计数据等9类。

(一)主动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为城乡低保、社会组织、优抚安置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档案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两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新闻、报刊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有公开信件的申请。及时公开公布殡葬、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费。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方向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对照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还比较薄弱;二是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新媒体宣传能力的培训力度,扩宽渠道,健全新媒体发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发言人等新媒体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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