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向不文明行为 宣战促进市民文明素养大提升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40730244/2019-000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 键 词:通知,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08发布日期:2019-03-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向不文明行为 宣战促进市民文明素养大提升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向不文明行为

宣战促进市民文明素养大提升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现将《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促进市民文明素养大提升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3月8日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促进市民文明素养

大提升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新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促进市民文明素养大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密文明委〔201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局“向不文明行为宣战”活动,扎实推进“路长制”市容市貌大提升工作,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标准要求,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为突破口,全力推进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进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顽疾。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协调、分工负责、重点突破、常态长效的工作思路,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引导广大市民知晓、理解、支持、参与全市市容市貌大提升行动,不断强化“新密是我家,管理靠大家”意识,共建共享安全、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使各类不文明行为得到遏制,市民素质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脏乱差得到有效解决,市容市貌有明显改善。

    三、主要任务

1. 以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社区等为重点,采取综合执法、集中执法、错时执法等手段,组织开展不文明养犬、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的治理行动。

责任领导:李福全  郭根宁

责任部门:新华综合执法中队 青屏综合执法中队 西大街综合执法中队 矿区综合执法中队

责 任 人:王朝辉  施寰一  张朝辉  辛旭东

2. 根据职能职责,以主干道、次干道等为重点,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城区交通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纠正车辆乱停乱放、车窗抛物等行为,引导广大市民严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责任领导:李福全  郭根宁

责任部门:新华综合执法中队 青屏综合执法中队 西大街综合执法中队 矿区综合执法中队

责 任 人:王朝辉  施寰一  张朝辉  辛旭东

3. 以广场、游园为重点,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做好公共场所和禁烟场所抽烟行为治理行动。

责任领导:郑贵星

责任部门:青屏广场服务中心

责 任 人:陈志骁     

4. 以清洁城市为主题,在全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地,广泛开展捡拾垃圾、烟头,清理小广告,劝阻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文明养犬等不文明行为的志愿服务活动,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领导:郑贵星

责任部门:党建办  精细办  青屏广场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朱保山  钱广威  陈志骁

5. 以“你我同遵章 道路更畅通 城市更文明”为主题,广泛开展以引导车辆依法行停、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劝阻行人闯信号灯、翻越护栏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维护良好出行秩序。

责任领导:郑贵星

责任部门:宣传科

责 任 人:朱保山

6. 以“纸屑不乱扔,文明大提升”、“烟头不落地,新密增品级”为主题,深入社区、企业、工地等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公共文明常识,教育、引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共建美好家园。

责任领导:李福全  郭根宁

责任部门:新华综合执法中队  青屏综合执法中队  西大街综合执法中队  矿区综合执法中队

责 任 人:王朝辉  施寰一  张朝辉  辛旭东

7. 以“当好路段长 城管责任扛”为主题,尽快推动实行“路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并大力宣传普及实行“路长制”的政策、机制,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路长工作,落实“门前四包”制度,形成“市容市貌大提升 人人争当排头兵”的良好局面,共创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责任领导:李福全  郭根宁  何惠琴

责任部门:精细办  新华综合执法中队  青屏综合执法中队 西大街综合执法中队  矿区综合执法中队

责 任 人:钱广威  王朝辉  施寰一  张朝辉  辛旭东

8. 以“一草一木皆有情 共同打造新密城”为主题,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不攀折花木、不践踏绿地、不污损破坏绿化设施,共同维护好新密绿色家园。

责任领导:郑贵星

责任部门:青屏广场服务中心

责 任 人:陈志骁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宣传科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传播媒介,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推介作用,集中宣传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在全局上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支持率和参与度。

(二)深入推进阶段(3月11日至3月31日)。局属各部门要对照《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标准要求和相关法规条例,结合各自责任分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和宣传引导,深入推进实施专项整治活动。局督察科将按照时间节点,对各类不文明行为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印发督查通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局属各部门要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容易出现反弹的“顽疾”,加大整改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标本兼治,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事关广大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我市“双创”的工作大局,局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尽心尽责,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原则,按照《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逐项细化,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坚定不移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加强监管,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活动,执法大队要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履职尽责,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局宣传科要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协调新闻单位、网络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报道,促使广大市民了解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宫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强化督查考核。局督察科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局属各部门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按照职责要求,落实整治目标任务,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文明、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对整治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延误时限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附件: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促进文明素养大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促进文明素养大提升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玉亭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郑贵星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李福全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袁金涛  副局长

            李松伟  副科级干部

            郑晓龙  副科级干部

            郭根宁  副科级干部

            徐明钦  副科级干部

            何惠琴  副科级干部

成      员:局属各部门、各二级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保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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