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9-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11 | 发布日期:2019-03-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维护参保患者医疗保险权益,减免参保患者门诊部分医药费用,自4月1日起,我市启动2019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工作。目前已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规定病种及重特大疾病病种等27种。
申报范围:参加新密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人员。
申报材料:与所申报疾病相关的近两年内二甲以上住院病历和检查单、三张一寸彩色照片、患者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申报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密市社会保险局西业务大厅二楼201室(西大街与平安路交叉口东南角);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密市中医院、郑州中康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