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175/2019-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03 | 发布日期:2019-04-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1.建立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承担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清算和代理记账工作。
2.定期与国库科、人行、业务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对账,受理和审查预算单位的用款申请,集中办理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结算,监督预算单位的预算指标与用款计划的执行,做好财政资金支付的动态监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会计科、支付科、代理核算科。
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人员编制2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6名,事业编制27名。2019年在职人员实有33人,暂无退休人员。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情见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72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9.72万元,财政拨款729.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72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72万元,项目支出290.00万元。其中:软件维护费18.00万,银行代理手续费144.00万,代理银行垫资利息40.00万,印刷费5.00万,信息网络构建及设备更新费用83.00万。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39.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7.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5万元;项目支出290.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29.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比上年增加46.71万元。增加原因:1、工资改革及津贴补贴纳入预算编制当中,2、办公设备更新纳入预算编制当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29.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77万元,占89.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6万元,占7.42%;卫生健康支出19.79万元,占2.71%。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39.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7.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减少7.02万元,减少原因为按规定缩减三公经费。
4.公务接待费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0.48万元。其中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交换机等,更新办公设备。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九、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政府采购汇总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进行政府采购。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情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