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94/2019-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03 | 发布日期:2019-04-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密政办[2015]69号)规定: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承担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国有林场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组织拟订林地利用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拟定全市生态建设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退耕还林及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生物能源林、特种用途林)培育,指导各类林业示范基地建设;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采用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外资造林、碳汇造林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林业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审核林木良种的培育、检疫和检验工作;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全市职责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新密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评估、送审,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森林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苗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等;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濒危珍稀物种及其产品进出口;负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负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地方标准、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湿地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八)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九)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推广、宣传、科学普及和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关地方标准制修定工作及林业生态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扑火工作;负责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植物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产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及全市木材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木材生产、木浆造纸、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木本药材、木本花卉等林业产业。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外事和外资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开放带动战略工作。
(十四)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信访科)、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科、造林经营科、资源林政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下属单位:新密市森林防火办公室、新密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新密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新密市青屏山公园管理处、新密市木材检查站、新密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新密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本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28人(其中:事业全供16人,老人老办法15人,差补9人,自收自支88人);在职职工140人,离退休人员40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新密市林业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7个,共有车辆16辆,账面原值229.0116万元。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48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82.49万元(财政拨款3482.4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348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5.79万元,项目支出1796.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万元,农林水支出3123.7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685.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3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97万元;项目支出1796.7万元。
(三)主要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设备购置及其他支出10万元,森林资源管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经费2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及办公宣传经费20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50万元,2016年新密市配套林业工程占地补助585.5万元,森林防火队员劳务费及宣传费95万元,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中心人员劳务费及宣传费55万元,青屏山公园环卫工劳务费及经费60万元,S316线、黄帝宫旅游专线、郑登快速通道、G343线占地补偿285万元,郑登快速通道城关双洎河游园和岳村镇区节点游园占地补偿11.2万元,商登高速绿化占地补偿560万元,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网络通信费45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482.49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944.4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482.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82万元,占8.21 %;卫生健康支出72.9万元,占2.09 %;农林水支出3123.77万元,占89.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68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19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2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合理安排车辆出行。
3.公务接待费0.1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数量。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运行经费安排193.32万元,主要用于市林业系统预算单位运转支出,其中:办公经费40万元,印刷费5.5万元,咨询费2.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3.184万元,电费26.4万元,邮电费4.89万元,物业管理费0.6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1.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161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专用燃料费10万元,劳务费4.6万元,工会经费18.56万元,福利费1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表10政府采购预算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2个,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设备购置及其他支出10万元,森林资源管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经费2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及办公宣传经费20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50万元,2016年新密市配套林业工程占地补助585.5万元,森林防火队员劳务费及宣传费95万元,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中心人员劳务费及宣传费55万元,青屏山公园环卫工劳务费及经费60万元,S316线、黄帝宫旅游专线、郑登快速通道、G343线占地补偿285万元,郑登快速通道城关双洎河游园和岳村镇区节点游园占地补偿11.2万元,商登高速绿化占地补偿560万元,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网络通信费45万元。
九、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2.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6.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