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42782/2019-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03 | 发布日期:2019-04-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1、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行政执法(除行政处罚)工作。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置条件的出具工作。
(二)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计划,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参与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使用;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参与城乡基础设计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城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等工作。
(六)负责协调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建筑、非住宅居住建筑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等资质初审和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建筑劳务市管理、建筑业统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七)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八)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和中心镇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负责装配式建筑推广及发展的政策研究;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项目管理、信用体系管理及动态监管;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住房置业担保、商品房预(销)售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审查报批、经纪机构备案和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棚户区改造方案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信息化建设与统计。
(十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房屋征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全市跨区域大型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核实、处理违反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
(十二)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十四)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统筹推进全市各类停车场建设工作。
(十六)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业市场科、城乡建设科、建筑节能科技科、住房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等科室。
此预算为本级预算。
3、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在职人员180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全供人员49人,自收自支人员111人;行政事业全供编制退休人员118人。
4、车辆构成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8辆,其他用车14 辆,
机构改革情况
(一)职能转变情况
强化城市设计工作,推进城市人文特征和自然生态景观融合,塑造城市特色形象和精神气质,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实施房地产供给侧结性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创新房地产市场监管方式,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建立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优化房屋产权交易管理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二)人员变动情况
机构改革前,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员455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全供人员174人(城建所48人,园林绿化处44人,餐厨中心26人,垃圾处理场19人,公用事业办10人,监察大队27人);事业自收自支258人(工程造价办12人,监察大队1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66人,建材和装饰行业办公室68人,公共市政维修中心47人,青屏广场管理处29人,房地产管理中心35人);
机构改革后,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有180人,共调出人员264人,退休11人。其中:行政调出2人,退休1 人;事业全供共调出118人(园林绿化调出37人,餐厨中心调出26人,垃圾处理场调出19人,公用事业办调出10人,监察大队调出26人),退休7人;事业自收自支共调出144人(工程造价办调出1人,城建监察大队调出1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调出8人,建材和装饰行业调出24人,公共市政维修中心调出46人,青屏广场管理处调出29人,房地产管理中心调出35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我局总预算收入499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28.88万,政府性基金收入10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我局总预算支出499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5.49万元;项目支出1087.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39万元,环卫节所需费用90万元,建筑行业墙体材料返还所需费用20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及农村垃圾治理等经费50万元,市政工程管理经费156万元,数字化城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30万元, 生活垃圾分类费用40万元, 环卫工具箱购置费用158万元,城市扬尘治理费用40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4992.8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本年支出合计4992.88万元,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49万元;二、卫生健康支出173.72万元;三、城乡社区支出4206.6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905.4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2.96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4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6.66万元;项目支出1087.39万元,其中中期规划项目支出1087.3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4万。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928.88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819.44万元,减少原因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064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1064万元,增加原因:中期规划项目增加(包括环卫工人节、建筑行业墙体材料返还、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及农村垃圾治理、环卫工具箱购置、数字化城管系统升级改造、市政工程及扬尘治理)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92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49万元,占15.6%,二、卫生健康支出173.72万元,占4.42%;三、城乡社区支出3142.67万元,占79.98%。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90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遗嘱补助;公用经费30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6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工人节费用90万元,建筑行业墙体材料返还20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及农村垃圾治理50万元,市政工程管理经费156万元,数字化城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30万元,生活垃圾分类40万元,环卫工具箱购置158万元,城市扬尘治理40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1.2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无出国(境)计划,与2018年安排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与2018年安排预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18.98万元,(未安排公车购置),比2018年预算减少4.02万元(未安排公车购置)。减少原因是能坐公交出行的尽量绿色出行。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行政机关运行经费31.48万元,主要用于运行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8.48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3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9.25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的增加。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3.39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23.39万元(台式机8台37600元,打印机6台9600元,监控设备1组90000元,美的柜式空调4台25200元,美的壁挂空调29890元,办公桌10台11000元,办公椅30把7800元,铁皮柜30组22800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 年 期末,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共有车辆1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6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园林绿化用三轮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9年我局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十、空白表情况说明(公开空白表的主要原因)
国有资本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行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的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邮电、差旅、会议、福利、日常维修、水电、物业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旅费、伙食补助、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指交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