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市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40730244/2019-0007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4-03发布日期:2019-04-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市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市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现将《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市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3日

 

关于开展校园周边市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3月16日召开的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食安办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市容整治力度,把城市管理与校园周边市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占道经营、突店经营、流动摊贩、夜市摊点。整治乱堆乱放、乱扯乱挂、违章搭建等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的推进校园周边市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局成立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福全任组长,副科级干部郭根宁任副组长,青屏综合执法中队、新华综合执法中队、西大街综合执法中队、矿区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刘全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3月16日—6月25日

  四、整治范围

  城区学校及幼儿园周边。

  五、整治重点

  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占道经营、突店经营、流动摊贩。

  六、工作措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市容各中队负责全面排查所在辖区内学校(含幼儿园)周边在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对校园周边仔细排查,建立排查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作为重点一并在整治中解决。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6月15日)

市容各中队要与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周边市容整治,按照辖区学校分布情况,实行“路段制”,采取“整治一个、巩固一个”的方式,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占道经营,突店经营、流动摊贩、乱拉乱扯、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

 (三)完善制度阶段(6月21日—6月25日)

重点学校,实行辖区执法中队点对点值勤制度,上学、放学等高峰时段派专人值守,片区负责人带队进行巡逻检查,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邀请学校负责人或学校联络人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学校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整治长效管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中队负责人,对照市容市貌标准,对各中队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验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反复性、回潮率高的点位。采取机动巡查与定岗值守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早到、晚退”,定人、定岗、定责,巩固整治行动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中队要充分认识此次校园周边市容整治的重要意义,明确专门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密切配合,落实整治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整治。

 (二)加强反馈,及时总结。各中队要对各阶段的情况及时汇总,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于每日15时前将每天工作进度情况、每月28日前本月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待百日行动结束后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mszfdd@163.com)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百日行动结束后后,各中队要切实巩固整治成果,继续加强辖区内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充分发挥家长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学生家长主动监督整改情况并积极举报,提供有力线索。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执法监督科每周要对学校周边市容督导检查,对执法人员整治工作情况的督察督办,同时对在整治工作中执法不严,措施不利的人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情况不报告、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敷衍塞责的中队和分包负责人员要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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