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9-000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新密政办〔2019〕4号 | 成文日期:2019-04-04 | 发布日期:2019-04-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4日
新密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49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指标要求为依据,以加快提升我市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入贯彻新时期中医药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我市卫生事业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6年版)》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市中医院为龙头,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村卫生所、居委会卫生所为基础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促进我市中医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引进优秀中医药人才,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中医药服务队伍;广泛深入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定期组织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骨干人员、村卫生所乡村医生、社区居委会卫生所医师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医疗保健需求,推动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复审。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健全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我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逐年提高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药建设,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扶持力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确保每个村、居委会卫生所都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医师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中医药专业毕业生,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师的中成药应用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积极引进和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
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四、职责分工
市卫健委作为复审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要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6年版)》要求,综合协调复审工作各项事宜,负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同时,负责相应的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并组织实施,合理规划、协调全市中医药服务事业的发展。
市财政局要将中医药事业费近3年均占全市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或近3年均占全市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应有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
市编办负责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
市人社局落实基层中医药优惠政策及措施,负责协助市卫健委做好基层中医全科医师、中药、护理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吸引和相关政策的完善工作。
市医保局要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市文广旅局要统筹做好复审中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复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协助市卫健委做好宣传片的制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运用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的监管。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中医药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协助市卫健委开展面向全市居民的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活动、组织中医药专家开展中医药保健讲座和咨询、做好家庭医师签约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3月)
成立新密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我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复审工作动员会,下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自查自评阶段(2019年3月—4月)
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完善各项工作,确保3月31日前完成复审工作任务。
(三)迎接复审阶段(2019年5月—6月)
1.各相关单位对照评审细则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和完善。
2.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照评估验收标准,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达到各项复审要求。做好迎接国家评审专家组评审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复审验收。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9年7月)
对我市复审工作进行总结,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复审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6年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三)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复审工作例会、进度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