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9-00036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12 | 发布日期:2019-04-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2019年1月7日至3月20日,新密市永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永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惠东。公司住所地位于新密市长乐路南段东侧,注册资金200万,公司经营范围: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市政道路及地基基础检测。公司现有60名职工,公司内设见证实验室、报告室、结构检测室、市政检测室、桩基检测室、办公室、技质办等七个部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永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18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仍存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违规使用现金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四)接待管理不规范
(五)违规使用现金
(六)现金未日清月结,坐收坐支
(七)库存现金超限额
(八)管理成本过高,造成年度利润偏低
四、审计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永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执行,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规范完善接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