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袁庄乡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781/2019-0000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4-14发布日期:2019-04-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袁庄乡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19〕9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新密办〔2018〕36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郑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总体格局,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双统筹、双促进”,坚守阵地,巩固成果,稳中求进,奋发有为,统筹兼顾,科学施策,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源头治理,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持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新密市下达的改善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乡PM10平均浓度不高于95微克/立方米;PM2.5

平均浓度不高于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60天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打好产业布局优化战役

1.严格环境准入要求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全乡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玻璃、耐火材料、陶瓷、氧化铝、煤炭、冶炼、铸造、沥青防水卷材等高污染、高耗能“两高”行业产能。

牵头单位:工业办、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严格控制涉VOCs项目建设,禁止新建家具行业以及生产或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项目。

牵头单位:工业办、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组织乡、村两级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打好用地结构调整战役

3.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大力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持续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积极推广使用配方肥、有机肥和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改进农业施肥方式,提高机械施肥覆盖率,加强深施、沟施以及无水混施、以水带氮的施肥与灌溉技术应用,减少施肥过程导致的大气氨排放。2019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39%。

牵头单位:农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鼓励农村地区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推广畜禽粪便生物处理技术,禁止粪便露天堆放。采取“畜禽养殖—粪污还田—种植”的种养模式,根据畜禽粪污消纳农田的规模,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提高农田有机肥施用比例。2019年底,全乡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

牵头单位:畜牧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战役

4.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1)深化油品质量监管。全面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格落实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持续开展生产加工环节汽柴油、变性燃料乙醇产品质量抽查;深入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坚持挖幕后、断链条、打黑油、端窝点,持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抽查,依职能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发现两次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所、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已取缔的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黑加油站点,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所、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1)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范区域管理,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处罚。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工程作业机械的信息采集和编码并进行联网。依法采取限制和禁止使用等措施,促进老旧燃油工程机械淘汰。对具备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污染控制装置,控制颗粒物排放。未履行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核发号牌等环保手续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租赁和使用。建立工程机械入场前报备、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闭环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环保中队、工商质监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打好扬尘治理提效战役

6.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

积极推行绿色施工,督促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百”。重点做好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的“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城市建成区内严格落实“两个禁止”要求。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7.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加强辖区重点路段清扫保洁。按照“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加强辖区道路卫生保洁力度。坚持每日机械化清扫作业,实现机扫作业主次干道路段全覆盖、保洁时间无空挡。

牵头单位:环卫办、行政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8.持续做好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1)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9年底,全乡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3%以上。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实施“蓝天卫士”火点全年监控,落实执行郑州市秸秆焚烧扣减辖区财力100万元/每火点的规定,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力争实现夏秋“零火点”目标。

牵头单位:农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等。

牵头单位:农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打好工业绿色升级战役

9.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组织推进重点行业“一企一策”提标治理改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业企业负责人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意识,指导企业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对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给予政策上支持,并享受管控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工业办、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0.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

(1)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落实乡政府、村(社区)二级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管责任,推动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和定期清洗,禁止将油烟排入城市地下管道。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中队、食药监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1.完成涉气工业企业监控全覆盖

完成全乡涉气排放的工业企业监控系统建设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做到“应装必装、能装尽装”,确保“建设全覆盖、监管无遗漏”。2019年6月底前,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建设、联网工作(纳入深度治理专项工作的企业可延期至9月底);6月底前,完成无组织排放监测建设工作;9月底前,完成视频监控工作。对于已经安装但不符合要求、无法正常运行联网的设备,责令企业进行改造或更新。

牵头单位:工业办、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八)打好清洁取暖推进战役

12.严控散煤反弹

全乡范围内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煤,依据职责强化监管,依法处罚生产、销售、经营劣质煤等行为。将散煤监管职责全面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实施考核问责;充分发挥村委会以及环境监管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散煤使用反弹等问题。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所、工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九)打好秋冬污染防治攻坚战役

1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1)加快修订应急预案。2019年9月底前,结合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涉气企业情况,在2018年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基础上,按行业、按地域补充完善管控企业范围,细化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的管控措施等,依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科学确定不同预警级别下停限产和减排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

牵头单位:工业办、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科学实施应急管控。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禁“一刀切”。应急减排措施应有效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同行业内企业应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绩效较差的企业;企业内部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对由于生产工艺等因素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的化工等企业,应通过提高治污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也可实施便于操作的分阶段、分轮次轮流停产方案。对已达到绿色环保引领要求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橙色以下应急管控。

牵头单位:工业办、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加强重污染天气“环保—电力”联合监控。2019年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善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信息,实现对管控企业用电量、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每日监控。依据每日监控信息,将电力信息、排放信息和环保执法有效结合,提升环保执法准确性,及时对可疑企业进行核实,严格落实停限产措施。对经核实未落实重污染管控和错峰生产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工业办、电管所、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4.实施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

(1)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重点对全乡铸造、建材、医药(农药)等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对符合错峰生产豁免条件的,原则上免于错峰,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按期完成2019年大气污染治理改造任务的,采取最严级别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安全生产措施,于10月底前,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并在媒体公示,报新密市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牵头单位:工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开展水泥行业“开二停一”。对全乡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开二停一”,有效压减水泥行业过剩产能。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具体安排如下:3月份停窑;4—5月份正常生产;6月份停窑;7—10月份正常生产;11月、12月份停窑;2020年1—2月份正常生产。

牵头单位:工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5.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牵头单位:安全办、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

各职能部门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重管、重罚、重处”,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未完成工作任务、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以空气质量提升为核心、任务计划完成为重点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大气环境管理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和问题导向,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服务指导

认真落实中央、省、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坚决防止“一刀切”,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和应急减排方案,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停而不治等现象。加强规划整合,选典型、立标杆,推广绿色转型发展经验。

(五)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媒体及新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环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的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监督。设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栏,积极宣传我市采取的主要措施,尤其做好企业错峰生产、污染天气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与公众社会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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