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0901041377号证书遗失声明

索 引 号:005307300/2019-00062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键 词:遗失声明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4-15发布日期:2019-04-15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4-15废止日期
房屋所有权证0901041377号证书遗失声明房屋所有权证0901041377号证书遗失声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李书杰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9010413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书杰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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