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9-000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18 | 发布日期:2019-04-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9】195号)文件规定要求,郑州市自2019年4月10起,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卡25元调整为16元。补(换)卡收费范围仅限持卡人因个人原因造成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需要更换或补领,费用由持卡人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