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9-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4-24 | 发布日期:2019-04-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豫人社【2019】13号文要求,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自今年5月1日起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进行调整,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20%调整为16%。
此次降费率是我国建立社保制度以来降幅最大的一次,是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
郑州市社保局新密分局高度重视此次降费工作,局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积极与财政、地税部门协调沟通,确保此次降费工作顺利衔接,平稳开展,促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为地方财政减负,为参保职工增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