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86/2019-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08 | 发布日期:2019-05-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物化补贴物资采购公告
根据《新密市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需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物化补贴,现将需采购的物资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物资
1、40%含量的高氮玉米缓释肥200袋,每袋40公斤,计8吨。
2、50%含量的适合果树施用的水溶肥袋200袋,每袋20公斤,计4吨。
3、45%含量(N-P-K:15-15-15)的硫酸钾复合肥210袋,每袋40公斤,计8.4吨。
二、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新密市工商部门已注册登记的农资经营公司。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经营违法记录。
(二)采购物资要求
必须是正规的化肥生产经营企业供应,附带化肥生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化肥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
三、采购价格
采购物资总价在12万元左右。
四、采购程序
1、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5月13日17:30前携带公司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物资报价清单及相关资料到农委项目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293号农委四楼项目科
联系电话:0371-60882699
2、项目科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报价清单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通知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
3、农委组建3人以上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最终报价清单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方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经农委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同时将结果通知其他未成交供应商。
5、我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在3日内将物资供应到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物资由我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发放,发放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6、成交供应商将物资供应到位后,我单位成立验收小组,按照规定的技术指标、物资清单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
7、采购活动全部完成后,我单位完善相关资料,按照合同和财政相关报账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事宜,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成交供应商账户。
公告时间:2019年5月9日至5月13日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