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合力 助推新密河湖健康发展

索 引 号:005307407/2019-0007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水务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5-10发布日期:2019-05-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三“长”合力 助推新密河湖健康发展

5月10日,由新密市河长制办公室、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新密市建立“河湖长 检察长”机制 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河长 警长 检察长”河湖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初步形成三“长”合力,助推新密河湖生态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有效推动河湖问题的解决。

河长制工作推行以来,为了对涉河、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为截污治污、水域管理、清障拆违等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2018年9月我市出台《关于建立河湖(库)警长体系加强河湖(库)综合执法的通知》,成立“河长 警长”机制,及时排查化解治水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严厉查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道良好管理秩序。警长协助河长依法管水治水,互相配合,涉水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河湖(库)警长的成立,将查处违法行为手段单一、执法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为了完善河湖管理机制,强化河湖管理成效,我市全面建立“河湖长 检察长”机制,主要任务是发挥公益诉讼在水生态建设中作用,开展河湖管理立案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针对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张联合专项调研,参与河长制专项行动等。有力推动河湖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形成各单位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河湖管理新局面,将为全面推进河长制,确保我市河湖健康稳定运行,震慑“四乱”行为,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实现“河暢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美丽新密助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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