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5217/2020-00010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业务信息/城乡低保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社会救助,低保,低保对象 | |
文 号:新密民字〔2019〕18号 | 成文日期:2019-05-16 | 发布日期:2019-05-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19年新密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民政所:
按照郑州市民政局统一部署,根据《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郑州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民〔2019〕36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新密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新密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6日
2019年新密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和2019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9年河南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豫民文〔2019〕72号)、《郑州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郑民文〔2018〕66号)和《新密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新密民字〔2018〕27号)要求,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2019年,市民政局将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一、突出治理重点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城乡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查处“漏保”及政策执行偏差问题。将落实《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扶贫办关于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郑民文〔2018〕222号)作为工作重点,检查各乡镇(办事处)落实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家庭、劳动能力较弱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情况,检查“低保渐退”、重大疾病及残疾康复治疗刚性支出扣减、就业成本扣减、子女教育扣减、家庭劳动力系数偏低扣减等规定落实情况。建立低保数据动态监控机制,每季度对低保数据与扶贫数据进行比对,对低保数据与低保信息系统数据、财务数据等进行比对,及时纠正“漏保”、政策执行偏差等问题。
(三)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将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乡镇(办事处)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实行“零报告”,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实行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市民政局将对各乡镇(办事处)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制度落实不力的乡镇(办事处)进行通报。
(四)查处低保等信息公开公示不到位问题。将低保公开公示情况作为治理重点,重点检查各乡镇(办事处)是否对低保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保障日期、保障对象姓名、保障类别、月保障金额、致困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试行“双重公示”,市民政局每季度抽取部分村,公示低保、特困人员资金发放情况。
二、完善工作机制
(五)建立治理工作台账。建立2019年新密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指导各乡镇(办事处)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按季度更新工作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各乡镇(办事处)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
(六)规范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对各乡镇(办事处)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对乡镇(办事处)进行督促指导。按季度收集各乡镇(办事处)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市民政局不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县、乡二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汇总整理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三、加强实地检查
(八)加强调研指导。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乡镇(办事处),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帮助其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九)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通过信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城乡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市民政局将直接督办,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四、提升整改成效
(十)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各乡镇(办事处)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十一)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2018年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办事处)进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