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科室职责

索 引 号:005307431/2019-00048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 键 词:组织,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5-27发布日期:2019-05-27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5-27废止日期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和机关政务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信息综合、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会议服务、联络接待、公文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目标考核;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才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相关领域招才引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拟订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综合性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承担文化、广电、旅游领域体质机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市场开发战略与交流台作政策、规划。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规划、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账务管理。

(二)公共文化艺术科。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拟订全市文化领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全市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市文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文化旅游和文物融合发展,指导全市文化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指导全市文艺事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与旅游演艺创作生产,指导全市重大文艺活动,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推进全市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术提升。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开展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三)宣传和网络传媒科。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拟订全市广电领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全市广电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全市广电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广电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广电事业发展,实施广电惠民工程。指导、推进全市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术提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的国内宣传推广和文物保护宣传,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统筹城市间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在国内的宣传推广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营销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品牌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统筹城市之间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及国内旅行商的营销合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境外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对外宣传、交流、推广工作,负责政府、民间、国际组织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合作及日常外事事务。指导、协调全市对外文化旅游文物交流合作。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负责对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四)旅游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拟订全市旅游领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全市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旅游和文物融合发展,指导全市旅游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事业发展,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旅游惠民工程。指导、推进全市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术提升。拟订全市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对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组织开展旅游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全市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编制工作;指导全市旅游重大项目资金投入;组织、协调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项目的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文物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起草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起草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核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协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项目;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申报全国、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实施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项目,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训。负责组织全市区域内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拟订全市文物资源管理利用规划,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开放利用及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指导全市文物单位的开放、保护利用工作,促进文旅融合。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合地区的文物交流与合作。

(六)市场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郑州市文化市场管理规定;负责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推进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单位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事项的受理、协调、督办。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队伍建设,参与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安全信访科。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消防、保卫、信访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负责处理、督促检查信访事项;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机关和重单位做好核心机密、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