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磊置业有限公司翰林东苑建设项目 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索 引 号:561023333/2019-00160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键 词:城市规划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6-25发布日期:2019-06-25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6-25废止日期:2019-07-03
郑州金磊置业有限公司翰林东苑建设项目 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建设单位:郑州金磊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郑州金磊置业有限公司翰林东苑建设项目

用地位置

东方大道东侧、东大街南侧、振兴路西侧、规划路北侧

用地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

总用地面积54989.051,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8101.793

建筑高度(m)

<56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

1.0<容<2.2

绿地率(%)

>30

机动车停车位(个)

≥1.0车位/户,2.0车位/户(套内建筑面积≥130平方米)

非机动车停车位

≥1.5车位/户

出入口方位

东、西、南

配套设施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治安联防站、通讯综合接入机房、物业管理、社区便民店、二次供水加压泵站、热交换站、变电室、再生资源回收站、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场(库)

建筑后退红线要求(m)

东南西北

道路名称

东大街

东方大道

振兴路

规划路

建筑高度H(米)

H≤24

15

10

10

10

24<H≤60

20

15

15

15

地下空间相关要求

地下空间主要使用功能为配建停车,地下空间地块面积为38159.717平方米,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为34303.2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606.594平方米,地下建设深度≤15米,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房,开发层数≤2层。地下空间人行出入口应与车行出入口分开设置,应和地上出入口相结合,具体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地下建筑物最小退界距离不宜小于5米,同时地下建筑物退界不宜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地板的底部)的0.7倍,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要求执行。地下建筑工程应在具体建筑设计中满足相应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其中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通风采光井应尽量与地面公共绿地、附属建(构)筑物结合设置,其中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相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地下空间的建设和利用应满足消防、人防等安全要求,出入口设置应考虑交通安全和交通流线组织,同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与地面用地功能相协调。

地下空间退界要求

东侧后退振兴路≥6米,西侧后退东方大道≥6米,南侧后退规划路≥6米,北侧后退东大街城市绿线≥5米

备注

/

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公示日期: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3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

  经办科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科  

公示期间群众、单位建议和意见电话:0371-69850929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5日

附:位置图、用地红线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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