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1670787X/2019-000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应急,应急管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6-28 | 发布日期:2019-06-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米政〔2019〕28号
米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米村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现将《米村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6日
米村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我镇决定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成立米村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综治办牵头,米村中心学校、派出所、民政所、村镇建设规划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交通办、水利站、文化宣传办、团委、妇联和各村村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米村中心学校(联系电话:0371-69211273),全面负责统筹和协调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一)综治办: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各学校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并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相关规定,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实施责任查究。
(二)米村中心学校:负责防溺办日常工作,掌握全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组织推动各类中小学校开展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督促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市防溺办《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各村民委员会、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进行巡查和劝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协调处置有关突发情况,并按规定上报。
(四)民政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镇派出所、教办、镇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五)村镇建设规划办: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六)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会同各村对辖区内矿山、石子厂内的水池、水坑、石坑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石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水利站: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负责监管到位。
(八)团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利用团、队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
(九)妇联: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
(十)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加强辖区水库、河流、坑塘、水坑、石坑等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立重点水域危险警示等标识,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防护体系,扎实做好辖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各村民委员会和镇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启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本辖区、本系统防溺水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各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要着眼于提高预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即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育;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开展知识竞赛、展版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每周利用升国旗、队、班会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印发一份《致全镇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告家长书》;召开一次家长会;建立一项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并将预防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婷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5月中下旬)。各村民委员会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集中排查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坑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进行排查,以各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易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废弃石子厂石坑),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识,需要增建、加固防护栏,务必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全市所有中型水库,要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小型水库的管理单位要在值班室添置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工地水坑、废弃石坑、沙坑、池塘等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所需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重点防控阶段(6—8月份)。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各村民委员会和各镇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干部、中小学教师、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各村民委员会、各村学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要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特别是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情况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向防溺办报告。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村民委员会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开展回头看,并于8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防溺办。
四、工作制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村、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各村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
(一)工作台账制度
通过建立台账,做到“三清三明”:1.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2.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3.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二)周报告制度
专项治理期间,各村和各相关部门、单位每周要向镇防溺办报告工作情况(电话:69211273)。各村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工作情况汇总和上报。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镇防溺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督查制度
在活动期间对各村进行督查,重点查“四到位”情况:1.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2.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3.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4.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各成员单位要对下级对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奖惩制度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村各相关单位2019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或者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米村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各单位防范溺水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
3.米村镇2019年危险水域排查登记表
4.米村镇2019年防溺水巡查记录表
5.米村镇2019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溺水工作
人员一览表
附件1
米村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朝军 副镇长
副组长:蔡丽娟 党委委员
孙福林 副科级干部、工会主席
成 员:张伟华 派出所所长
王战峰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陈玉洁 米村中心学校校长
张东亮 民政所所长
王永庆 村镇建设规划办主任
丁新玉 交通办主任
苏艳荣 团委书记
王清超 文化宣传办主任
郭慧娟 妇联主任
各村分管副职
联络员:李 廷 综治办副主任
王秋来 派出所
刘晓刚 米村中心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米村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由陈玉洁同志兼任。
附件2
米村镇防范溺水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
单位: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防溺水工作责任人
联系电话
防溺水工作管理人
联系电话
自查内容(数据需填写 )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辖区河流数: 水库数: 水塘数:
2.设立水域防溺水警示标牌数: 防护栏数: (米)
3.溺水救生设施配备数(套):
4.防溺水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
5.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6.辖区居民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7.对无监管的孤儿和留守儿童落实包组和包干等帮扶:
8.为儿童提供学习、活动场地数(免费活动室、图书室等场所):
9.水域专兼职检查和巡防人员数:
10.其他问题
注:1.本表一式3份,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并经过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1份留存,1份报市综治部门,1份报市专项办。
2.本表作为发生溺亡事故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单位一经上报后应终身负责,如表格涉及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变更报备。
3.单位法定代表人将下述内容如实抄写至横线处:“以上内容本人已认真核查,情况属实,如因瞒报导致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填报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米村镇2019年危险水域排查登记表
序号
危险水域名称
水域位置(村、社区)
权属主题
是否设立警示标识
是否设立安全防护栏
村分包
责任人
巡查
责任人
巡查责任人
联系电话
村或个人
1
2
3
4
5
6
7
注:1.危险水域:包含河渠、堤坝、水库、池塘、水井、山塘、工地水坑、废弃石子厂石坑等可能危害未成年人生命的重
点水域。
2.水域位置:每个危险水域位置需细化到村、组。
附件4
米村镇2019年防溺水巡查记录表
序号
巡查时间
巡查区域
存在问题
签 名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注:1.巡查人员需在每天12:00—19:00在危险水域巡逻。
2.巡查人员发现有学生玩水现象需及时制止、处理,及时反馈到辖区中心校,
辖区中心校负责教育该学生不到危险水域游玩。
附件5
米村镇2019年各村防溺水工作人员一览表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1
综治办
2
中心校
3
派出所
4
民政所
5
水利站
6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7
团委
8
妇委会
米村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