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300/2019-00251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作废公告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7-31 | 发布日期:2019-07-3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依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01执恢119号之四和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1执恢119号之四生效法律文书,证号为新密国用(2013)第069号、067号、07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转移至贺中立名下,但我机构无法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郑州浦发纸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密国用(2013)第069号、067号、07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