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19-002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财政资金,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12 | 发布日期:2019-08-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承办国家、省、郑州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去郑来市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分析预测信访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负责上三级及我市“两会”、市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信访事件应急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地区间活动。
(八)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协调解决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短信等提出的信访事项。
(九)承担新密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十)承担新密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信访局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科、复查办公室、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密市信访局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71.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4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7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8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7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6万元,占76%;项目支出136.21万元,占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1.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4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4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499.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2.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0.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5%;住房保障(类)支出 19.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2%;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4.10万元,支出决算为57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信访业务量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局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31.63万元,支出决算为34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信访业务量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2元,支出决算为10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重大活动多,值班次数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上缴比例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上缴比例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67万元,支出决算为3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1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由财政部门统一编报,未分解到各预算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3万元,支出决算为4.0448万元,完成预算的74.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08万元,完成预算的90.8%,占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68万元,完成预算的50.9%,占2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0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督导案件、赴省、赴郑接访及报送案件材料,及车辆日常维修维护。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控制公务接待,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我单位没有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368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部门对信访工作的督导检查。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4个、来宾16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财政支付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18年年初预算,结合各项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年终进行绩效考核,较好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及资金的使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我市实现了全国“两会”、省、郑州市“两会”、中央省委巡视、上合峰会等重大活动及敏感节点未发生来自新密的干扰,全市信访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可控的良好态势,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3.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