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侨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05253533/2019-002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财政资金,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12发布日期:2019-08-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侨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新密市侨联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侨联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侨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外侨胞与内地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荐大人和政协中归侨、侨眷代表和委员工作,为他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加强同港澳侨团、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联系,参与有关联谊活动;宣传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无下属单位

本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8.7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0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侨联13名人员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住房公基金均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7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8.7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0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侨联13名人员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住房公基金均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0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侨联13名人员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住房公基金均有所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64万元,占84.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3万元,占8.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42万元,占2.4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38万元,占4.5%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74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9.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工资、奖金等调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4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改革导致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09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改革导致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由财政部门统一编报,未分解到各预算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45.0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侨联13名人员工资、奖金有所提高。经费11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公务接待等其他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厅(局)机关、和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国际会议0个。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谈判和磋商:0个。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0个。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对项目预算进行继续评价,在实施工程中、后对项目绩效开展进行自评,根据绩效评价合理调整今后预算。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能够按照既定项目目标进行实施完成,并且能够达到所需作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加强提高了对归侨侨眷、侨资(属)企业的调查研究和政治协商能力,引导其充分发挥各自特点,建实言、献良策,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及宣传侨法等活动增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新密市侨联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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