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5217/2019-000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12 | 发布日期:2019-08-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加强管理,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开展活动。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指导全市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工作活动,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贯彻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负责申报评残追烈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光荣院、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全市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
(六)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七)拟订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灾情核查、汇总、上报以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工作。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保障残疾人职工合法权益;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社会慈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和捐赠工作。
(九)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组织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辖区地名管理工作;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救助站管理建设工作。
(十二)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民政局内设机构七个,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优抚复退科、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社救福利慈善科(市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密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三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两个,具体是:
1.新密市本级
2.新密市殡仪馆
3.新密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276.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653.19万元,下降15.67%。主要原因是其它优抚支出、残疾人事业等项目的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7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76.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27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94万元,占11.63%;项目支出12616.90万元,占88.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276.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53.19万元,下降15.67%。主要原因是其它优抚支出、残疾人事业等项目的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4%。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71.06万元,下降14.69%。主要原因是殡葬 、其它优抚支出、残疾人事业等项目的支出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69.07万元,占100%。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6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9.96万元,支出决算为50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下拨全市城市社区服务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等发放群体减员的因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高龄补贴标准的提高以及老龄人口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孤儿养育金标准提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4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96.6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万元,完成预算的99.10%,占5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万元,完成预算的93.82%,占44.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其中0车0辆、0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万元;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工作。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7个、来宾8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新密市民政局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老年福利和儿童福利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老年福利项目:强化资金保障,保障高龄津贴准时发放,把高龄津贴发放作为爱老、敬老的重要惠民工作抓实抓好。
儿童福利项目:孤儿及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特困人员供养项目: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权益,供养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77%。主要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12349居家养老呼叫中心设备购置、救助站设备购置、儿童之家设备购置、刘寨镇敬老院设备购置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70.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