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0530728X/2019-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关 键 词:财政资金,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12发布日期:2019-08-12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8-12废止日期
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度

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生产领域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等工作。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强市和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负责名牌产品规划、培育和组织推荐工作。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检查。对产品质量实施监控和强制检验。承担指定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等。

2、计量工作:负责计量器具检定、修理,企业计量合格确认,工业企业能源计量评定,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审等,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3、标准化工作:负责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等,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5、打假治劣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涉及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其它违法行为

6、检验检测工作: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以及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它检定、检验测试任务。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全额拨款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41人),实有人员67人(行政26人,事业41人),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内设机构:稽查大队、产品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标准计量科、安全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80.7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4.6万元,增长26.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质量强市工作开展。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8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5.75万元,占99.61%;其他收入5万元,占0.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27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34万元,占82.97%;项目支出217.88万元,占17.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75.7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7.93万元,增长27.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质量强市工作开展。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1%。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6.40万元,增长27.7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质量强市工作开展。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0.18万元,占87.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74万元,占9.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3万元,占2.38%。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2.99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9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质量强市工作开展效率提高,节约部分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2.17万元,支出决算为6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2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补贴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26万元,支出决算为2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补贴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5.69万元,支出决算为8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29万元,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变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11万元,支出决算为2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9%,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9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及车辆维修保养。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纳入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有5个,通过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内部职责分工明确,能够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按照预期进度执行,实现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财务核算总体规范,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实施,维护和保障了市场经济发展秩序,为经济发展提供依据与规则,使经济活动得以高效、有序运行,经济行为更加稳定,减少经济摩擦,使经济行为有法可依。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促进我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质量强市工作开展,增强全市质量诚信意识,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重视质量舆论宣传,使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成为公民行为准则。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城市中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4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1.53万元,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使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ls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