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99972689/2019-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决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12 | 发布日期:2019-08-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尖山风景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1、负责风景区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旅游资源、文物古迹的开发、管理工作。
2、负责风景区内育林护林和退耕还林工作,改善、涵养景区生态环境。
3、负责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4、负责风景区宣传推介和客源市场的开发。
5、协助做好风景区内农户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6、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旅游资源开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负责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项目开发。
7、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8、负责风景区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工作,调节和处理民事纠纷。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督查、工会、妇联、人大政协、宣传、司法、文化、劳动保障、便民服务、人事、交通、卫生创建、团委、纪检监察、党建、武装、统计、财政、税源管理、“三资”代理、社会事务、旅游管理服务中心、森林公园管理处、工业环保、发改商务项目建设、扶贫开发、残联、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综治信访、农经、水务、安全、计生等37个职能站所办。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共有编制45个,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30人。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部门决算只包括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61.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0.95万元,增长43.17%。主要原因为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基本支出经费的增长;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收入合计166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1.2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支出合计166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57万元,占26.40%;项目支出1222.68万元,占73.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61.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0.95万元,增长43.17%。主要原因为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同时,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二是项目支出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0.95万元,增长43.1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政策性调整项目,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经费的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5.03万元,占46.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53万元,占4.0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3.10万元,占0.79%;城乡社区(类)支出458.86万元,占27.62%;农林水(类)支出332.34万元,占2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24.39万元,占1.47%。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47%。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在财政局,该项支出分解到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在财政局,该项支出分解到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546.91万元,支出决算为其他公共服务支72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3.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是工作任务大幅增加,业务大幅度增加,日常工作支出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在财政局,该项支出分解到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74万元,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人员退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51.40万元,支出决算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8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是社保缴费变动,人员调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6.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是社保的基数增加,人员退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1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的差异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人员调出。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的差异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土地开发支出345.66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8.2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的差异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的差异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的差异原因是第一书记专项经费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未列入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219.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的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在财政局,该项支出分解到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14.农村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的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在财政局,该项支出分解到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15.农林水(类)惠农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 经费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的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在财政局,该项支出分解到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决算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由财政部门统一编报,未分解到本预算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69万元,支出决算20.95万元,完成预算的66.1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82万元,占 46.87%,完成预算的5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3万元,占53.13%,完成预算的82.5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8.20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油修费支出降低。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9.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3.49万元,支出决算1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1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市县有关政策督导、检查、调研、访问、观摩等活动接待支出。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60个、来访人员37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对杏苑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尖山辖区内部分村进行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设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48.46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结构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任务完成质量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投入345.65万元,完善杏苑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建学校、幼儿园等民生项目,服务群众,提高生活质量。
2、投入98.24万元完成田种湾、国公岭等部分村的土地整理项目,为提升农业生产做好保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448.46万元。主要用于杏苑社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土地整理、环境卫生等。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17年决算9.88万元 增加0.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