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决算

索 引 号:725842782/2019-000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资金,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12发布日期:2019-08-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8年度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决算

2018年度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决算

 

二0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属行政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协调解决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乡建设计划;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道路绿化、园林、综合性公园、广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负责编制住房和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园林绿化管理处,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餐厨废弃物管理中心。下属单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下属机构:城建监察大队、城镇建设管理所、公用事业办,造价办、建材和装饰管理办公室、质监站、青屏广场、市政维修中心等二级机构。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3个,具体是:

1、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园林绿化管理处

3、餐厨废弃物管理中心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793.4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88.99万元,增长66.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市政基础设施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0,79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93.40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0,79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34万元,占23.49%;项目支出15,910.05万元,占76.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793.4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88.98万元,增长66.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94%。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82.37万元,增长59.9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市政基础设施集中供热项目、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及餐厨设备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7.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663.97万元,占3.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48.18万元,占0.87%;节能环保(类)支出 4248万元,占24.93%;城乡社区(类)支出11717.87万元,占68.78%;农林水(类)支出 6.00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 253.77万元,占1.49%。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3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7,03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9.67万元,支出决算2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9.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相关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71.29万元,支出决算5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9.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相关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41.99万元,支出决算48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9.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相关科目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4.93万元,支出决算8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5.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相关科目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3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相关科目调整。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69万元,支出决算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相关科目调整。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56.42万元,支出决算13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8.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相关科目调整。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1820万元,支出决算1820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2428万元,支出决算242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28.2万元,支出决算254.95万元,完成预算数11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人员工资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695.58万元,支出决算4029.46万元,完成预算数109.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人员工资增加。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6880万元,支出决算6880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553.45万元,支出决算553.4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53.78万元,支出决算253.7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8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0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6.8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完成预算的5.28%,占7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完成预算的22.09%,占29.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会议支出0万元;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境外业务培训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全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对外接待,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来访考察及活动接待。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个、来宾7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面专项资金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立项合相关规定,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结构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任务完成质量较好,群众满意度较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以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主体开展的城市管理绩效评价包含市政工程管理及扬尘治理方面工作,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用于管理经费支出。一年来,强化了建筑市场监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稳步进行,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牢固树立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的理念,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推进。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55.6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经费支出、环卫设施购置、垃圾处理及餐厨废弃物处理运行经费、园林绿化养护经费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01.48万元,支出决算为20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4.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8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5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3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xls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