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税源管理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7175/2019-0005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税源管理办公室关 键 词: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12发布日期:2019-08-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税源管理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税源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税源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基本职能:提高社会综合治税能力,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其主要职责:(1)协助税务部门宣传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督促、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2)协助税务部门了解、掌握和分析税源变化情况,制定征收管理措施,完成税收任务;

(3)协助税务部门加强征管,查处偷税、漏税、抗税、骗税等案件,协调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关系;(4)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税源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 

三、机构设置

新密市税源管理办公室属正科级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机构设置: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督查科、协税科、监控科,无下属单位。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密市税源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91.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78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和项目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9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4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8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1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1.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78万元,增长24.21%。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47万元,增长23.62%。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5.04万元,占83.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62.18万元,占9.0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8.63万元,占2.71%;住房保障(类)支出 32.32万元,占4.70%。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2.6万元,支出决算为68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9.30万元,支出决算为57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社保费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84万元,支出决算为6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社保费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社保费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3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对应的基数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由财政统一编报,未分解到各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0.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的55.9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9万元,完成预算的5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税源管理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际会议.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谈判和磋商等。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车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36万元,下降5.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我单位无外宾接待。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我单位2018年未发生公务接待。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实施绩效信息公开。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本单位对口科室实施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搜集考评基础信息,做好我单位和对口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三是针对项目特点优化绩效跟踪的方式和流程,将动态跟踪和定期跟踪相结合,把绩效跟踪与加强当年预算执行、实施预算调整、使用结转资金、优化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提高绩效跟踪的及时性和效率性。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较好的完成了既定目标。

(三)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开展税源普查。为全面掌握全市税源动态信息,弄清税源底数,进一步摸清全市税源状况,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税源办与税务部门紧密结合,在4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市税源大普查。按照《新密市税源普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税务部门的实际需求,利用税源APP系统,依托移动终端设备,实行扫描二维码、GPS智能定位等新型普查手段,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有效保证了税源信息的准确性。全市共登记录入税源信息18682户(企业3537户,个体12133户,无证或未换证2763户,其他情况249户)。其中:新增企业657户、新增个体2767户、新上项目48个。据测算:通过税源普查新增税收22690万元。

 2、做好税收分析。每季度对全市前100名纳税大户和煤炭、耐材、房地产、建筑、造纸、餐饮、金融等七类行业的纳税情况在新密电台、电视台、《新密时讯》等新闻媒体公示,营造公平税收、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依托税源管理系统和全市纳税企业排行榜,按月编印《税收简报》11期2000余册,深入分析我市经济发展指标和税收数据,查找税收增减原因,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建议。税源办每月将《税收简报》报送至市领导、有关部委和乡镇办,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实现综合治税。扩大全市涉税信息的采集范围,细化、优化40个涉税信息单位的150项涉税信息,并进行整理、汇总,实行分析比对。通过对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招拍挂信息的应用增加税收2350万元;通过对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地产网签信息、销售备案信息的应用增加税收3005.3万元;通过对煤炭、公安部门提供的煤炭监控产量的应用增加税收2339.18万元;通过对住建部门、政府办提供的建筑安装企业信息、重点项目投资信息的应用增加税收237.92万元。截至目前,税务部门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分析应用共增加税收收入7932.4万元。

为服务好各乡镇办与税务部门的数据沟通比对,市税源办从税务部门拷取全市企业分户纳税数据10次,汇总整理税务部门数据172213条;根据各乡镇办需求,分别对原始数据筛选整理后传递至各乡镇税源办,为乡镇办依法促收提供详细的纳税信息。

按照《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文件要求,市税源办在原有涉税信息基础上,对环保、国土、交通等15个涉税部门的信息实行分类报送。截止11月底,我市向省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上传信息51240条,走在了全省前列,受到各级财政部门的好评。

加强建筑行业税收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新密政办〔2018〕26号),文件明确提出:在我市境内从事建筑行业的企业应当在我市成立分公司,并有税务部门为该类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相关事宜,有效防止了建筑行业的税款流失。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综合治税工作水平,更好地适应当前综合治税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市税源办着手研发更新的税源管理信息化系统。不仅对重点行业、重要企业的税收情况实现评估预测,并且能够发现涉税信息中的潜在税源,有效防止税收流失。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建设正在运行测试阶段,2019年元月份能够正式运行。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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