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798232483/2019-0000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 键 词: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12发布日期:2019-09-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做好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三)做好对辖区内具备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

(四)负责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和涉及信访户的稳定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报请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六)负责房屋征收及委托的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

(八)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市人民政府发布。

(九)组织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订立补偿协议。

(十)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二)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成立于2004年8月,正科级事业单位。原名为新密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后于2011年8月更名。现有60人(党员37人),下设综合科、法制宣传科、征补资金监管科、征补管理一科、征补管理二科、征补管理三科

本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72.7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85.44万元,下降-86.70%。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支中未包含征迁专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7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76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7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53万元,占88.82%;项目支出75.23万元,占11.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72.7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385.44万元,下降-86.70%。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支中未包含征迁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2%。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4,363.27万元,增长(下降)-87.96%。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支中未包含征迁专项资金。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7.53万元,占 100%;外交(类)支出 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1.63万元,支出决算为59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一是单位上缴比例的调整,二是单位人数有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28万元,支出决算为5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一是单位上缴比例的调整,二是单位人数有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去年其他离退休支出未列入预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上缴比例的调整,二是单位人数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36.25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征迁业务,未列入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征迁业务,未列入预算。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征迁业务临时产生差旅费用。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7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由财政部门统一编报,未分解到本预算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2万元,支出决算为8.91万元,完成预算的64.4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管理,节约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91万元,完成预算的64.47%,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开支内容包括:无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3.82万元,支出决算为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管理,节约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91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公出业务。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人员主要包括: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将绩效管理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加强部门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在预算编制环节实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推行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办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以来,全办共开展征迁项目121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1个,跨年度延续项目90个),涉及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共涉及农户9249处、非住宅818处,企业119家,房屋面积 282.3万平方米,累计拨付征迁资金15.9亿元。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完成溱水路西延、开阳路南延、北延等20个项目的征迁工作。其中:溱水路西延涉及2镇4村266处农户16家企业;开阳路南、北延涉及城关镇2村34处农户9处非住宅6家企业1家单位;政通路涉及2镇3个居委会166处农户4家企业1所学校。加快推进振兴路、政通路、朝阳路、纪垛路等征迁项目的丈量核算工作。

道路节点绿化项目:完成商登廊道绿化、郑登快速通道园林村绿化、荥密路与溱水路绿化节点等5个道路绿化项目的征迁工作。其中:商登廊道绿化涉及8镇39村的青苗及树木;郑登快速通道园林村绿化涉及113处农户17处非住宅。加快推进郑少高速北口绿化、郑州华威耐材拆迁绿化、郑登快速与S321连接线绿化等道路绿化项目的协议签订、附属物拆除、地面清表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23万元,支出决算为7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征迁业务中的评估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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