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5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005252717/2019-0008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郑州市司法局关 键 词:综合,提案,建议提案
文    号:郑司提字〔2019〕5号 成文日期:2019-09-10发布日期:2019-09-10
体    裁:议案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55号提案的答复

                                                       郑司提字〔2019〕5号                      签 发 人:司久贵

                                                                                                                 办理结果: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55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委员贺辉、联名委员张超然:

您提出的“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建立长效法律保护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40年来,郑州市民营经济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态势,已经成为推动郑州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郑州市税收的重要来源,为郑州市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郑州市民营企业超过13万家,个体工商户突破了100万户。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郑州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功不可没,但与国内发达城市及同等规模城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对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体现在:民营企业实力值较低;大型民营企业集聚度不高;民企实体经济大而不强,且产业类型较为低端,科技含量较低,产业附加值较低等。

二、郑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

目前,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大型民营企业在对法律风险的防范上相对较好,部分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利润低,不具备独立聘请法律顾问的能力,导致企业在管理经营过程中缺乏法律保障,法律风险较大,抗风险能力较低,部分民营企业家只注重利润,法律意识淡薄,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为企业发展带来严重侵害。这都是目前存在的突出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切实提高没有企业家法律意识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多次就民营企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提出了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二十条措施,其中就包括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民营企业。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郑州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河南省司法厅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郑州市民营企业实际,开展了民营企业公益法制体检专项活动。

(一)动员部署

郑州市司法局制定了《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各县(市、区)、市律师协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并进行部署。结合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协调工商联、商(协)会收集参加企业名单,确定服务重点对象和服务方式,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协调活动具体开展时间,汇总后报市司法局。

(二)组建团队

    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组织民营企业市级律师法律服务团相关报名工作的通知》,郑州市律师协会根据上报人员名单成立了郑州市级民营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28个,共有律师579人。服务团根据我市民营企业需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服务。通过建立三项制度,开展三项活动,方便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1.建立民营企业与律师的工作联系制度,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2.建立民营企业法制教育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培训活动。组织律师开展“送法进企业”,举办与民营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指导民营企业订立劳动合同,进行商务法律咨询等,增强民营企业政策法规意识。

3.建立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制度,开展法律维权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制定和健全内部相关各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为民营企业提示企业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企业兼并、分立、增资、减资、对外投资、上市风险评估、知识产权、用地、对外洽谈等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方法及建议意见。根据企业需要参与诉讼、非诉讼及其它深度法律服务,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推进实施

1.活动开展后,郑州市司法局联合郑州市律协多次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活动开展进度,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各区工委也联合区司法局进行了大力的宣传,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在河南法制日报、郑州日报、郑州电台等多家媒体进行稿件宣传,充分发挥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密切跟踪报道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为活动开展营造了有力声势和良好氛围。

2.开展座谈会:2018年12月18日郑州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法律业务委员会在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落实民企公益法治体检工作会议,金融证券律师服务团队参与民营企业公益法制体检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进行研讨,并对后续具体工作进行部署。2018年12月19日,金水区司法局联合区工商联、区委统战部、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召开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座谈会,金水区20余名知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2018年12月20日下午,中原区司法局联合中原区工商联,组织中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全区37家民营企业代表召开了中原区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座谈会。座谈会上民营企业家代表围绕当前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困惑进行交流,同时就如何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行讨论并提出法律需求。律师代表从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出谋划策,提供合规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深入探讨了如何规避经济纠纷、防范法律风险等问题,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健全治理结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活动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法治体检”服务组走进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大桥石化发展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建言献策,围绕大桥石化集团法务部人员提出的目前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股权收购、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亟需解决的各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论述和交流,并就大桥石化公司在今后发展中如何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通过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化讲解,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各类法律实务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受益匪浅,得到了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好评,使他们享受了一次“法律大餐”。河南厚业律师事务所袁贵保主任,去河南现代交通道路科技有限公司免费进行《合同法》相关知识的普法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公司领导班子和员工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建议这样的活动多进行,有利于企业的规范化经营,对企业有很多好处。厚业所和企业领导进行了商定,以后此类活动要经常化进行。

    3.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郑州市2019年第一季度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共有18个律师服务团,参与律师1200余人次,体检企业数量达230家,政策宣讲236次,并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条数300多条。2019年1月4日下午,中原区司法局联合中原区工商联,组织中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全区37家民营企业代表召开了中原区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专项活动。2019年1月6日上午,由郑州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办,政府服务工作委员会协办的“走进郑州济民中医院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对当前以民营医院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深入的研讨。2019年1月6日,召开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暨合法权益保护研讨会”。2019年1月24日,金水区司法局与金水区科教园区、郑州市律师协会金水区工作委员会、金水区律师团、金水区15家知名企业联合召开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座谈会。荥阳市司法局从四家律师事务所抽调35名专职律师组成五个律师团,先后为34家重点民营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新郑市结合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情况,将20名律师分为三组,分别对该市民营企业集中的薛店镇、辛店镇、龙湖镇进行了走访调查,分别确定了3家重点企业,对他们进行了免费的法制体检。上街区3家律所、23名专职律师共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项活动4场次,走访企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咨询40件。新密市司法局以5个律师事务所为依托,抽调律所熟悉企业法律事务的骨干律师38名共组建5个律师服务团,实地走访民营企业10家,开展政策宣讲解读7场,梳理法律风险点8个,提出预防风险,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6件,撰写法治体检报告6份。惠济区司法局、中牟县司法局、登封市司法局、二七区司法局、管城区司法局也结合各自实际,组织辖区律所开展了民营企业公益体检活动。

    四、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目前,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远远不够,下一步,郑州市司法局将按照上级署要求,把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作为的一项重要任务,贯穿全年,积极抓好组织实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不断增强没有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建立民营经济长效保护机制,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一)着力提供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

1.积极推进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逐步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加强公司律师业务培训,更好发挥公司律师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

2.积极推进各类企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将律师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建立等提供的专业法律意见作为必备法律文书,助力企业依法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

3.开展全程式法律服务,引导律师事务所主动介入从政府招商引资到企业创新、发展、破产重组等全过程,通过跟进式服务,延伸服务触角,拓宽服务长度。

4.引导律师广泛参与金融产品的设计、托管、发售等环节,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律师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合作,为高新科技企业创设、运营等提供精准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有效保护产权。

(二)加强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

1.起草制定本市《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供政策支持。

2.展对县域律师人才培养,组织引导市区名优所与县域所结对,统筹、协调县域律师到省内名所交流学习,提升县域律师在企业上市、破产重组等领域的务实能力。

3.培养青年律师领军人才,举办各级青年律师人才训练营、特训班,加快青年律师培养。

4.支持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国际法律交流研讨,推荐优秀法律服务人员加入相关国际组织,逐步提升本市法律服务人员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5.推进实施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试点,加大本市涉外、金融、航运、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和机构引进力度,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培训,提升本市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6.深入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遴选工作,进一步提高涉外法律文件翻译质效,促进全市律师、公证行业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

7.推进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与互派法律顾问试点工作,进一步密切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管理方式和机制,有序推进本市律师业对外开放与合作,切实提升本市提供跨法域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1.加强律师执业监督和权利保障,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全面实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更好发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促进每一名涉诉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争取更多律师事务所取得破产管理人资质,为“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促进危困企业改制、破产及重组。

3.推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项目,根据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发展需要,研发法律服务新项目,组织律师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宣讲,为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保护制度,进一步维护企业经营管理者人身权、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创新权益。

(四)提供多元化便利化纠纷解决机制

1.大力发展商事调解,拓展商事纠纷调解领域,为商事、金融、保险、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经济纠纷的快速高效解决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更便捷的解决途径。

2.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提升市场主体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便利度。

3.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拓展涉企矛盾多元化化解渠道,全力化解涉企特别是涉中小型企业矛盾纠纷。

(五)构建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1.持续深化市律师协会与市人大法工委等的立法合作机制,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立法协商,为高质量立法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促进规则公平。

2.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和贴近基层的实践优势,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3.引导鼓励更多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作为受委托第三方参与立法调研、草案起草、专家评估等立法程序,畅通法律实施过程中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反映意见建议的长效渠道,促进补齐营商制度短板,助力提高营商制度供给质量。

4.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律实施、法治实践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融合,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5.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宣传企业经营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家养成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行动自觉。

6.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围绕商标专利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保护等主题,帮助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提升企业保护、运用知识产权的意识。

对于您提出的议案,我们经认真研究后,向您做出报告,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同时衷心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毋宗权                  联系电话:67651178

抄    送:市政府督察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邮    寄:政协委员所在政府、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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