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4X/2019-00136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教育系统管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教师管理,教师行为规范 | |
文 号:新密教体文〔2019〕318号 | 成文日期:2019-09-20 | 发布日期:2019-09-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根据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批程序
凡因私事要求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指派专人将出国(境)政审手续等相关材料递送教体局人事科,经局长审查同意后,方可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办理出国(境)手续。
二、许可事由及次数时限
(一)在职领导干部
1.探亲:探望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近亲属。
2.治病:患病需到国(境)外就医。
3.旅游:需提供组团旅行社的收费单据复印件。
出国(境)旅游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批准。
4.其他事项:其他必须由申请人出国(境)办理的事项,如继承遗产、处置近亲属在国(境)外出现的紧急情况等。
5.次数时限:一事一批,因私出国(境)时间仅限于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年仅限一次。
三、材料准备
(一)首次办理证件
1.在职领导干部: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落款处须有本人签字。
(2)单位党组织正式请示: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向教体局人事科递交请示,注明签发人。
(3)请假单: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干部因私出国(境)请假单》。
(4)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需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和《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证明材料:
探亲:需持邀请函(写明邀请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在外亲属的学习工作或居住证明;
治病:需持国内相关的诊疗资料和前往地医疗机构的接受诊疗证明;
其他事项:可以证明申请人出国(境)事由的材料。
(7)利用国家规定节假日自费旅游,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组团旅行社的收费单据复印件。
(二)领取证件
在职领导干部:递交个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人前来登记领取证件。
四、出国(境)证件管理
干部回国(境)后10天内或因故未出国(境)在原定返回时间后10天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教体局人事科。
五、纪律和要求
1.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须经教体局人事科审批,严禁通过其他途径违规办理出国(境)证件。对发现有违规办理、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及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领导干部回国或入境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证件。若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交的,教体局人事科催交一次,10天后仍未上交的,对申请人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暂停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出国(境)政审工作。
3.领导干部不得同时办理两种因私出国(境)证件,不得持有两本以上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同时持有因公因私两种出国(境)证件。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