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 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44X/2019-00136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教育系统管理
发布机构: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教师管理,教师行为规范
文    号:新密教体文〔2019〕318号成文日期:2019-09-20发布日期:2019-09-2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 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根据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批程序

凡因私事要求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指派专人将出国(境)政审手续等相关材料递送教体局人事科,经局长审查同意后,方可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办理出国(境)手续。

二、许可事由及次数时限

(一)在职领导干部

1.探亲:探望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近亲属。

2.治病:患病需到国(境)外就医。

3.旅游:需提供组团旅行社的收费单据复印件。

出国(境)旅游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批准。

4.其他事项:其他必须由申请人出国(境)办理的事项,如继承遗产、处置近亲属在国(境)外出现的紧急情况等。

5.次数时限:一事一批,因私出国(境)时间仅限于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年仅限一次。

三、材料准备

(一)首次办理证件

1.在职领导干部: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落款处须有本人签字。

(2)单位党组织正式请示: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向教体局人事科递交请示,注明签发人。

(3)请假单: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干部因私出国(境)请假单》。

(4)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需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和《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证明材料:

探亲:需持邀请函(写明邀请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在外亲属的学习工作或居住证明;

治病:需持国内相关的诊疗资料和前往地医疗机构的接受诊疗证明;

其他事项:可以证明申请人出国(境)事由的材料。

(7)利用国家规定节假日自费旅游,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组团旅行社的收费单据复印件。

(二)领取证件

在职领导干部:递交个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人前来登记领取证件。

四、出国(境)证件管理

干部回国(境)后10天内或因故未出国(境)在原定返回时间后10天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教体局人事科。

五、纪律和要求

1.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须经教体局人事科审批,严禁通过其他途径违规办理出国(境)证件。对发现有违规办理、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及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领导干部回国或入境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证件。若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交的,教体局人事科催交一次,10天后仍未上交的,对申请人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暂停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出国(境)政审工作。

3.领导干部不得同时办理两种因私出国(境)证件,不得持有两本以上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同时持有因公因私两种出国(境)证件。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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