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00/2019-00315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9-25 | 发布日期:2019-09-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计划生育服务站1994年至1995年先后开发了位于新密市城区东大街70号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家属楼1号楼(032-0005-10)、2号楼(032-0005-04)共计2栋家属楼。该家属院大部分业主已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还有部分业主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该家属院开发单位也没有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其中窦洁购买该家属院东大街70号院1号楼1层自东向西第1间,建筑面积34.70平方米;李魁元购买该家属院东大街70号院1号楼1层自东向西第2间,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韩海涛购买该家属院东大街70号院1号楼1层自东向西第4间,建筑面积70.90平方米;李星霖购买该家属院东大街70号院1号楼1层自东向西第5间,建筑面积99.03平方米;窦洁、李魁元、韩海涛、李星霖未能及时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现向新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登记申请。新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郑政〔2018〕33号文相关规定,对该家属院所有未办理房屋登记的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若对公告的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16日前,到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提供相关资料及合法证件,以书面形式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
联系电话:0371-85881620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