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3165075/2019-003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郑人社养老〔2016〕6号 | 成文日期:2019-10-11 | 发布日期:2019-10-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郑民文〔2016〕76号),从2016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0〕19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13〕238号)的规定,请各县(市、区)认真做好本地被征地农民就业生活补贴和征地养老补贴标准的及时调整工作。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