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62/2019-0027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0-15 | 发布日期:2019-10-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10-15 | 废止日期 |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
各种音视频传播速度也在加快
然而有些人出于好奇、好玩
随手转发传播暴恐视频
殊不知
这种不经意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
10月11日
新密市公安局刘寨派出所接举报:有人在QQ群传播长约31秒的暴恐音视频,视频内容暴力血腥,让人看了以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接举报后,所长李国平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展开调查,并快速锁定了嫌疑人,将视频传播者彭某、王某祥、王某帅、李某宝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调查后得知:彭某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场面十分暴力、血腥。他看了之后,觉得既害怕又好玩儿,就想“分享”给别人看。尔后,便将视频下载下来,转发至QQ群。而在此群的王某祥看到后又在别的QQ群进行传播,同群的王某帅看了后,又分享到另一个QQ群,群里的李某宝又继续转发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彭某、王某祥、王某帅、李某宝的行为,涉嫌了宣扬恐怖主义罪。为此,新密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4人予以刑事拘留。
在此民警提醒:
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或是传播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社会稳定。切莫图一时之快就制作、传播、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