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66/2020-00010 |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卫健委 | 关 键 词:人口,计划生育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0-28 | 发布日期:2019-10-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10-28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城镇奖扶新增对象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城镇奖励扶助的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申报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城镇奖励扶助政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农村奖励扶助政策--新密市户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政策内双女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且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对象;
城镇独生子女年老奖励扶助政策--新密市户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且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对象;
特别扶助政策--新密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49周岁且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现无存活子女或子女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对象。
二、申办时间及流程
(1)村级
1、2019年11月01日—2019年11月20日,个人向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27日,村级公示。
3、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1月30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级计生部门。
(2) 乡级
1、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5日,初审(入户调查,询问本人,走访左邻右舍不低于五户,有记录)。
2、2019年12月6日—2019年12月10日,乡级公示。
3、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5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汇总表、花名册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申报材料
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或离婚证)、5张二寸个人免冠照片,以上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另:已经享受以上三项政策的人员,于2019年12月1日—2020年1月10日进行年审工作。年审时工作人员应见到享受对象本人,签字并按指印,或通过电话、微信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年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