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00/2019-00374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遗失声明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1 | 发布日期:2019-11-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权利人新密市平陌供销合作社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2000)051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