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郑州市汽车产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18年度郑州市汽车产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郑工信装备〔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汽车产业的促进作用和导向作用,切实推进郑州市汽车产业项目建设,郑州市工信局、郑州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郑州市汽车产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郑州市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郑政〔2019〕19号)

二、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的汽车、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工业企业。

(二)整车及改装车企业应具备工信部颁发的整车、专用车及新能源整车生产资质,主要产品需获得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

(三)零部件生产企业一般应获得配套行业ISO/TS16949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资质。

(四)企业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部门的处理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支持方向

(一)新品上市奖励资金

1.乘用车生产企业新品上市第一年销售奖励。

2.商用车生产企业新品上市第一年销售奖励。

3.新品上市第二年销量增长奖励。

(二)鼓励整车企业提高产能利用率奖励资金

4.整车生产企业销量达到产能80%以上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本地配套体系建设奖补资金

5.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6.整车企业采购本地零部件补贴。

7.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奖励(以2017年为基数)。

(四)鼓励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补贴资金

8. 两年内实现产业化的重点研发项目补贴。

9. 列入国家重点项目并获得国家补贴,按比例配套支持。

10. 新能源汽车新品研发补贴。

11. 燃料电池汽车研发补贴。

12. 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平台投资补贴。

13.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设施投资补贴。

(五)加大金融支持补贴资金

14. 垫付新能源汽车企业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按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向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根据本通知中的申报指南要求,分项目装订成册。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版(5份)、电子版上报郑州市工信局汽车装备办。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市级配套资金、明确规定按照上级奖补标准给予一定比例奖补的项目除外)。原则上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三)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申报相关资料,企业按不同支持方向,分别提交申报资料,填写申报表。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资金项目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创发局工信科  67991116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67981477 

附件:1.2018年郑州市汽车产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 郑州市汽车产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

      3. 信用承诺书      

      4. 发票明细表

      5. 2018年郑州市汽车产业奖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申报表

      6. 2018年郑州市汽车产业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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