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42782/2020-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新密建〔2019〕62号 | 成文日期:2019-11-21 | 发布日期:2019-11-2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行政审批办公室和首席代表
授权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监管的前延后伸,建立“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的行政审批新机制,促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经领导班子研究,现对我单位行政审批办公室和首席代表进行授权。
一、按照“三不增加”的要求,科学调配单位内设机构、人员和职责,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授权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备案》、《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及租赁企业备案、安拆告知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负责单位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事项的受理、协调、督办。行政审批办公室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制证、发放结果都要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完成。任命周筲伟同志兼任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赵艳茹、徐伟红为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原承担科室职责向事前服务、日常工作和事后监管转变。
二、授权单位首席代表刘小超同志全权代表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行政审批的最终签批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由首席代表按照集体研究的意见签批。
三、授权行政审批办公室保管和使用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