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00/2019-0039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权属登记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27 | 发布日期:2019-11-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张晓敏,女,身份证号410126197010070027。本人于2003年5月16日购买了新密市建设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发的位于新密市城区东大街路东段北侧中单元2层东户(032-005-0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29.4平方米。因该楼原开发单位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且原开发单位已注销,在原分散登记时,其中大部分已办理过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而本人购买的该楼中单元2层东户房屋未能及时申请登记,现根据郑政【2018】33号文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公告人:张晓敏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