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263/2019-00056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05 | 发布日期:2019-12-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12月5日,对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至2018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朱青见,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单位人员77人(参照公务员7人、事业全供49人、自收自支21人)。单位内设有办公室、法制监察科、农机管理科、教育培训科、安全管理科、产业信息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下设五个二级机构:农机监理站、农机学校、农机推广站、农机化服务中心、农机工程服务站。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至2018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单位内控制度设置基本健全,且能部分有效执行,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但存在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会议费列支不规范、接待不规范、会计人员分工及记账凭证不规范、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报销差旅费、培训费报销凭证不完整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至2018年度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60,968.07元
(二)2017至2018年度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240,000.00元
(三)2017年度会议费列支不规范4,810.00元
(四)2017至2018年度接待不规范
(五)2017至2018年度会计人员分工及记账凭证不规范
(六)2018年度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报销差旅费26,610.00元
(七)2018年度培训费报销凭证不完整34,860.00元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避免不合规发票入账;应进一步学习有关财经法规,严格支出行为;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公务接待进一步规范;应加强财经法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