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6355/2019-00038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住房/保障性安居分配信息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分配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19 | 发布日期:2019-12-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公 示
经个人申请、居委会证明、办事处申报、市房改办初审和复审,同意下列人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房改办办公室或办事处反映。举报电话56176206
户主姓名 保障人数 现租住房屋的位置
冯皓阳 2 新华路文化街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