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20-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1-02 | 发布日期:2020-01-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权责清单 | |||||||||
序号 | 行使主体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承诺时间 | 收费标准 | 运行流程 | 政策依据 | 对应责任 | 备注 |
1 | 机关事务局 | 节能先进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30个工作日 | 无 | 1、申报政府表彰奖励机关。2、组织公共机构接节能工作考评。3、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受表彰对象。4、进行表彰奖励。 | 1、《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 1、申报计划阶段责任。2、组织实施阶段责任。3、提请表彰阶段责任。 | |
2 | 机关事务局 | 公务用车超标超编等有关处理 | 行政强制 | 2个工作日 | 无 | 1、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超编超标申报。2、新密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办审核。3、上报郑州市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对超标超编车辆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拍卖。4、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1.《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 1、调查核实。2、通报整改。3、强制处理。 | |
3 | 机关事务局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基本公共服务 | 1个工作日 | 无 | 1、及时编制、整理归纳、维护、更新本单位需要公开的信息 |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 1、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通过公报,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 |
4 | 机关事务局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基本公共服务 | 即办 | 无 | 1、接受信息公开申请,做好登记。2、根据申请人要求公开的具体事项,由相关科室提出审核意见。3、报请主管领导审定。 |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 1、接受申请做好登记。2、提出审核意见。3、报请审定,并予以公开或回复 | |
5 | 机关事务局 | 信访事件处理 | 基本公共服务 | 即办 | 无 | 1、认真审核登记信访申请。2、指定承办科室,根据信访人调查情况。3、领导审批同意的信访答复意见。 | 《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2005年1月5号国务院第76)。 | 1、接受申请,登记审核。2、认真调查,提出意见。3、回复。 | |
6 | 机关事务局 | 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措施、管理和监督 | 其他行政权力 | 2个工作日 | 无 | 1、制定节能管理规划。2、落实节能措施。 | 1.《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 1、制定节能管理规划。2、落实节能措施。 | |
7 | 机关事务局 | 公务用车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即办 | 无 | 1、行政事业单位公车实行分级管理。2、机关事务局指导监督公车管理。3、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4、严禁公车私用 |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由国务院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 1.严格把关新购车辆单位的编制和购车标准。2、负责公车使用管理,3、负责公车日常管理。 | |
8 | 机关事务局 | 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 | 其他行政权力 | 2个工作日 | 无 | 1、市直各单位提交维修申请。2、组织相关人员核实材料。3、对各单位申请作出初审决定并报市政府审批。4、回复意见。5、事后监管 |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由国务院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2、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4] 64号)。 | 1、向机关事务局提交申请。2、组织人员实地查看。3、房管科提出调配意见。4、组织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