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20-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1-02 | 发布日期:2020-01-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金融办权责清单 | |||||||||
序号 | 行使主体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承诺时间 | 收费标准 | 运行流程 | 政策依据 | 应对责任 | 备注 |
1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 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第219页。 | “四级四同”事项 | ||
2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公司组织形式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 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第219页。 | “四级四同”事项 | ||
3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 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第219页。 | “四级四同”事项 | ||
4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股权结构(涉及第一大股东或其他一致行动人股东合计持股变更比例高于第一大股东现有股份)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第219页。 | “四级四同”事项 | ||
5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业务经营范围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市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第219页。 | “四级四同”事项 | ||
6 | 小额贷款公司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变更公司住所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市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 | “四级四同”事项 | ||
7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公司法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10.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第219页。 | “四级四同”事项 | ||
8 | 小额贷款公司修改公司章程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 | “四级四同”事项 | ||
9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名称(公司组织形式变更除外)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12.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 | “四级四同”事项 | ||
10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股东或调整股权结构(不涉及第一大股东且变更比例低于第一大股东现有股份)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 | “四级四同”事项 | ||
11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除外)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市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第219页。 | “四级四同”事项 | ||
12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公司住所(非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除外)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第219页。 | “四级四同”事项 | ||
13 | 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 | 其他 职权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一、《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第三项;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二条; | “四级四同”事项 | ||
14 | 融资担保机构设立 | 行政 许可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 3.审查: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市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 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8月2日国务院令第683号)第六条 | “四级四同”事项 | ||
15 | 融资担保机构合并 | 行政 许可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 3.审查: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市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 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第九条 | “四级四同”事项 | ||
16 | 融资担保机构分立 | 行政 许可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 3.审查: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 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第九条 | “四级四同”事项 | ||
17 | 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注册资本 | 行政 许可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 3.审查: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 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第九条 | “四级四同”事项 | ||
18 | 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 行政 许可 | 6天 | 无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依法依规将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3.审查: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转报: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上报要求的予以上报,起草请示报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并书面告知说明理由。 5.送达:申请材料上报市金融工作局,待下发文书后,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信息公开。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第十一条 | “四级四同”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