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索 引 号:005307407/2020-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新密市水利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意识形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15发布日期:2020-01-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1.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水利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组随时向市委报告。

3.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市委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4.党组和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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