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07/2020-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水利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意识形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8-15 | 发布日期:2020-01-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水利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组随时向市委报告。
3.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市委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4.党组和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